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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假日办检查红河州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安全和接待
云南假日办检查红河州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安全和接待
发布时间:2010-10-5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云南假日办检查红河州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安全和接待
   2010年9月26-29日,由云南省旅游局,省交警总队、云南日报社组成的第一检查组,在组长、省旅游局徐光佑副局长的带领下,在州政府假日办的陪同下抽查了红河州建水县、蒙自县、开远市、弥勒县的“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安全和接待工作开展情况。检查中,检查组实地查看了部分乡村旅游点、旅游汽车公司、客运站,了解了超出县市的交通秩序和旅游市场秩序情况,并与部分县市的党政领导,交通,卫生,旅游局等相关部门交流了情况。
        为落实好国家和省对做好今年“十一”黄金周的部署,确保假日旅游实现 “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省政府假日办派出的第一检查组赴红河州开展检查。州政府假日办于9月29日上午在弥勒县向省政府假日办工作检查组作了汇报。州政府副秘书长赵振兵,州政府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副组长、州旅游局长吕娅莎、州交通局、州卫生局、州公安局等部分成员单位的领导和弥勒县人民政府的副县长田书亚以及对口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近40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吕娅莎局长代表州假日办作了题为‘强化责任,认真排查,确保2010年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安全和接待工作圆满完成的汇报。

       通过实地抽查和听取情况介绍和召开汇报会后,检查组对红河州2010年“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安全和接待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具体表现在:一是高度重视,及早部署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二是假日旅游领导协调机构运转良好;三是安全监管措施到位;四是狠抓重点环节的旅游安全;五是认真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
        省检查组在充分肯定红河州“十一”黄金周旅游安全和接待工作的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
        (一)、交通安全存在隐患
        红河部分县市山区路段弯急坡陡;从道路的情况来看,一些路段经过乡镇、村寨、集市,路口较多,交通状况复杂;再一方面就是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存在超速、超载等的情况,一些驾驶员执行规章制度的意识不强,安全驾驶的意识不强。
        (二)、部分旅游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较差
        部分旅游企业存在对安全生产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高的问题。一是一些旅游企业依然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说得多做得少,没有结合本企业的经营和管理实际,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各个环节;一些旅游企业存在重生产经营,轻安全管理的情况,一些企业主要负责人不懂安全生产,不熟悉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不够重视,没有把安全生产工作实实在在当作“一把手工程”来抓实抓好,对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和责任制落实不够。二是旅游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对安全生产工作,从国家到省在旅游企业安全制度建设方面,规定是很明确的,要求是很具体的,但部分企业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上流于形式,依然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没有落实在行动上;有的企业制定规章制度,是为了应付管理部门的检查,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没有按照新的形势、新的要求进行及时的修改完善。三是旅游企业在安全生产上投入不足。对安全生产的人力、物力投入不足、安全培训教育不够、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检查组在抽查中发现有的低星级酒店消防安全监管措施不到位,厨房生熟食品制作混在一起,有的值班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存在食品卫生、消防安全隐患。
        (三)、急救措施不到位
        9月26日下午,检查组在通海至建水的高速路上发现一起交通事故,并且从事故发生地了解到从事发到报120急救,救护车两个小时后还没有就位,伤员还在路边等待救援。

 

(美丽的红河州州府、云南过桥米线的发源地 )

        检查组指出:黄金周期间,预计到红河旅游的游客,特别是自驾车游客会大幅增加,红河州的假日旅游工作将面临交通和接待两大压力,因此,抓假日旅游安全必须充分分析在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切实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求从以下几方面做好,黄金周假日旅游安全和接待工作。
        (一)扎实抓好“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安全工作
        1、切实抓实抓好旅游交通安全。针对交通安全面临的压力,建议红河州公安交警部门在“十一”期间要科学安排警力,加强对重点路段的巡查,加大对超速、强超、抢会、酒后驾车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保道路畅通交通安全;交通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治理货车超载,农用车载人的安全隐患,加强对客运站的监督,严格执行“三关一监督”,确保车辆安全营运。同时要督促旅游客运企业要严格执行交通部门“四统一”的规定,严禁旅游车驾驶员私自承接业务的行为,对所属驾驶人员实施严格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要督促旅行社要切实加强对管理人员、导游等从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增强旅游安全意识,掌握旅游安全救护措施,保障游客旅游安全。
        2、进一步抓好食品卫生、消防等基础安全工作。针对目前宾馆饭店,特别是一些低星级酒店存在的消费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要督促宾馆饭店、社会餐馆和农家乐餐厅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尽量避免提供生、冷、特食品,严把进货关,严把保存关,严把制作关,杜绝因食品卫生安全引发的事件发生。要督促宾馆饭店加强消防安全的制度建设,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普及逃生自救常识,要按照《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认真组织旅游企业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3、加强旅游景区(点)的安全管理工作。要针对国庆长假游客相对集中的特点,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加大景区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力度,切实加强景区、景点的巡逻防控工作。对游客较多、治安情况复杂的部位和路段,要增设报警点和求助电话,增加巡逻力量,加大巡逻密度,切实维护景区良好的治安秩序。要加强对各种游乐设施设备的安全检验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设备安全性能良好;要加大对景区(点)内游览线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完善危险地段、区域、部位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确保通道畅通、秩序良好;要加强安全预警和信息沟通,严密防范因天气突变引起的地质灾害对游客和旅游设施的危害,避免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4、加强应急救援的机制建设。针对120救援反映速度慢的问题,要加强应急救援机制体制建设,出现安全事故时,要本着对人们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组织救援。
        5、加强旅游节庆活动安全管理。针对在节日期间节庆活动较多的情况,红河州要严格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强对各类旅游节庆活动的审查和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承办单位和场所管理者的安全责任,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认真做好现场疏导和应急处理,严防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发生。
        (二)加大旅游市场整治力度,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正在开展的旅游市场综合整治行动,重点检查无证经营、零负团费、挂靠承包、强迫和变相强迫购物,着力解决星级饭店设施设备陈旧、维护保养更不上、服务不规范等问题,切实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旅游部门要联合工商、公安、物价、质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综合执法,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净化旅游市场环境,提升旅游品质,切实保障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放心、舒心、开心的黄金周长假。
        (三)切实抓好假日旅游综合协调
        一要提前做好客运车辆运力的合理调配,确保节日期间游客进得来、游得好、出得去。
        二要及时做好市场预测及交通、住宿、景区等重点环节的流量监测,并通过新闻媒体及互联网等多渠道动态发布交通、住宿、游览、气象、卫生等出行信息,合理有效地引导游客流向。

        一是加强督查,认真整改;二是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三是加强请示汇报;四是认真贯彻落实检查组的反馈意见。
        赵副秘书长强调:2010年国庆节长假即将到来,州县市假日旅游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肩负的责任很重,希望州县市假日办和成员单位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省政府假日办检查组提出的要求,本着以人为本和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职、切实加强协调,强化督查,着力抓好黄金周旅游安全和接待工作,狠抓细小环节、死角、隐患整改。确保黄金周达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为红河州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三要及时妥善处理旅游投诉。旅游质监所要及时受理游客投诉,探索及时便捷的投诉处理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切实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对群体性投诉要在作好接待的同时,耐心、细致作好游客的思想工作,识大体,顾大局,公正、客观和妥善地解决问题,把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要加强值班和应急工作。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及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联络畅通。要落实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逐级上报。
        汇报会上,州政府副秘书长赵振兵针对检查组指出的存在问题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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