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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第二年沈阳发生了哪几桩事?(2)
更新:2017-06-12 09:08【沈阳地名】
导读:这“承德县”跟沈阳有啥关系?原来,清代康熙三年(1664年),清廷在沈阳设立了“承德县”,隶属奉天府管辖,为“畿内首邑”、“隶府附郭”,意思
这“承德县”跟沈阳有啥关系?原来,清代康熙三年(1664年),清廷在沈阳设立了“承德县”,隶属奉天府管辖,为“畿内首邑”、“隶府附郭”,意思是说,“承德县”是奉天府辖内第一大县,县衙门设置在城内(怀远门内同泽高中附近)。“承德县”主管奉天(沈阳)城外四郊:东到抚顺80里、南到十里河60里、西到辽河100里、北到懿路70里。清末宣统三年(1911年),“承德县”被撤销,所辖范围划归奉天府。
这“奉天府”建于清代顺治十四年(1657年),行政级别相当于如今的省级,与清廷京师北京顺天府平级。清代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清廷在东北地区设立了奉天、吉林、黑龙江三省,命徐世昌设立“奉天行政公署”。从此,奉天府改由奉天省管辖。1913年1月,北洋军阀地名下令,将府、直隶厅、州等名称,一律改为“县”。于是,奉天府便成为“奉天县”。不久,有关人士提出异议:奉天省与奉天县同名,易生混淆。同年2月,奉天省当局便恢复了“奉天县”的旧名“承德县”。
然而,当年3月26日,原奉天县议事会提出意见,认为清代盛京古城曾有“乐郊县”,不如将“奉天县”改为“乐郊县”。3天后,原奉天县参事会也提出高见,认为“自古通都大邑,有名以地传者,有名以人传者,有名以事传者,务期名实相符,方为允当。”就是说,原奉天县参事会既不同意省、县同名,又反对将“奉天县”改为“承德县”或“乐郊县”,而主张“名以地传”,应恢复“沈阳县”为妥。由此,原奉天县议事会、参事会意见不一,双方人士议论纷纷、争持不休。面对双方如何更改奉天县地名的口水大战,原奉天县知事赵恭寅也委决不下,他索胜将两种意见统统上报奉天省行政公署,请上级定夺。矛盾上交,一时间难坏了奉天督军兼民政长张锡銮。因为,他已将“奉天县”改为“承德县”的申请,上报给了北洋军阀地名民政部,要想撤回原件非同小可。张锡銮思忖再三,决定推给奉天省议会处理。
1913年5月3日,经过一番探讨之后,奉天省议会出台三点决定:一、改名“承德县”不妥,与热河之承德重复;二、改名“乐郊县”亦欠当,因年湮代远,百姓多不知其然,难以接受;三、改名“沈阳县”为宜,既在沈水之阳,名实相符,又因袭古称,百姓容易接受。于是,奉天省行政公署决定:将“承德县”改为“沈阳县”,并于5月16日向全省发出通告,还在《奉天公报》上刊载,呈请北洋军阀地名内政部查照。5月29日,奉天省行政公署颁发了县印,上镌“奉天省沈阳县之印”八个字,于当年6月1日正式启用。至此,原奉天县更名之争尘埃落定。
确立“沈阳县”名称之后,原来奉天府的行政级别大打折扣。当年,奉天省下设3个“道”,统辖全省57个县。“沈阳县”与新民、辽中平级,划归“辽沈道”管辖。原来奉天府的最高长官府尹,为“二品”官衔,与各省最高长官平级。而“沈阳县”的最高长官,原来“奉天府”的省级级别荡然无存,只能管辖奉天省城(沈阳)以外四郊的事务,而无权过问城内的各项行政事务。
1913年10月 开发水田“引浑入蒲”水利工程开工
史载,早在7000多年前,就有人类在浑河沿岸居住。利用浑河水源灌溉农田,源于1913年。
沈阳地区种植水稻,始于清代末年。清代光绪三十二年(1905年),日本义生公司在新民购置了1930亩土地、劝业公司在于洪区购置了5730亩土地,分别开办农场,种植水稻。清代光绪三十三年(1906年),奉天(沈阳)人王长兴,聘请金时顺等3户朝鲜族农民,在郊区桥头区东北蒲河转弯处修坝拦河,种植约100亩水稻。
清末宣统元年(1909年),新民西公太堡等地种植水稻成功。清末宣统二年(1910年),为推广种植水稻,新民地名在新民大民屯设立了蒲河水利局,由苏咸亨担任委员,专门负责蒲河一带水田事宜。当年,蒲河一带已有水田2000余亩。
当年,新民水稻种植业获得良好经济效益,引起人们的关注。1912年,学习农业的毕业生赵长大,提出种植水稻改良农业的建议。奉天省当局接纳了赵长大的建议,决定向全省推广种植水稻。1912年2月27日,奉天都督兼民政长张锡銮发布通告:“查上年五月间经实业司鉴请,拟在省城(沈阳)西北玉泉河附近设立专局倡办水利,业经本民政长批准,并委前办新民蒲河水利事宜苏咸亨预为筹办在案。现在该局布置完备,已于本年一月成立,定名为奉天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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