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地名问答 > 中国 > 安徽 > 六安 > 六安地名

六安市人民政府

更新:2017-08-26 09:22六安地名

导读: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及时解决群众举报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问题,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及时解决群众举报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问题,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都可以举报。

第三条  属于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情况是:

1、不主动公开属于本单位主动公开范围内的政府信息;

2、不及时更新本单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3、不组织编制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4、不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5、不答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6、在受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不公开属于公开范围内的政府信息。

第四条  局政务公开办公室承担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举报工作,局机关开通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监督。受理投诉或举报,应当依法进行登记,填写《举报登记表》。  

第五条  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应及时处理举报事项,处理情况要在规定时限(依照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限)以适当形式反馈举报人。

第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局政务公开办公室举报;对我局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处理不满意的,可向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反映。

第七条  本制度由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很赞哦! (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