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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理追偿权纠纷案
更新:2017-07-26 10:28【宁化县地名】
导读:宁化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理追偿权纠纷案 审理法院 宁化县人民法院 审判员 巫朝鸿 原告 宁化县三益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张某、徐某等 审理时间 2017-07-18 08:30 案情简介 2014年8月1
宁化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理追偿权纠纷案
审理法院
宁化县人民法院
审判员
巫朝鸿
原告
宁化县三益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张某、徐某等
审理时间
2017-07-18 08:30
案情简介
2014年8月13日,被告张伙桂以养殖缺少资金为由,向宁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800000元,由原告宁化县三益融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被告张伙桂没有还款,原告作为贷款担保人偿还了本息。此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张伙桂偿还该代偿款未果。 更多>>
法院简介
宁化县法院建院于1951年,现内设13个机构、2个人民法庭和1个直属部门,共有工作人员130人,其中正式干警80人,聘用人员50人。
多年来,宁化法院深入司法公信力建设,着力提升法官执法办案的能力和廉洁素质,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上求作为。通过探索绿色司法保障生态扶持机制、完善青少年审判教育机制、构建“联园、联企、联工”平台等举措,宁化法院在保障区域社会经济沿着法治轨道又好又快发展上取得了一系列成效。
巫朝鸿
巫朝鸿,男,汉族,1968年10月生,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人,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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