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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梅县:缘何成为滋生“村霸”之壤(2)

更新:2017-08-04 07:07梅县地名

导读:此后的叶胜宁,便是奔走在当地各行政部门间进行投诉,只希望能给自己的合法砖厂,讨要一个合理的说法,尽早恢复生产,减少一些经济损失。然而,令

此后的叶胜宁,便是奔走在当地各行政部门间进行投诉,只希望能给自己的合法砖厂,讨要一个合理的说法,尽早恢复生产,减少一些经济损失。然而,令叶胜宁想不到的是,在相关部门提交材料的过程中,无意间发现,叶新民和自己签合同的公司竟是一家,已经不存在的公司。工商系统显示,和其签订合同的广东梅县华兴企业(集团)公司,成立于1994年6月23日,注销于2006年3月22日,但合同签订于2008年4月1日。用不存在的虚假公司,签订合同是否属于合同诈骗,叶胜宁对此提出了质疑?

私刻公章 变更股权 侵占他人财产

另悉,叶新民私刻公章,通过虚假签字和虚假印章骗取工商部门,利用虚假印章及合同签字,在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变更公司股权。

2016年12月22日,广东民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合法股东、法人代表,在无意间发现工商信息网上的股权及法人发生变更,变更日期为2016年12月16日然而这一切作为法人代表的他全然不知。

后通过鉴定认定,股权转让协议上的签字并非公司股东及法人代表签字,合同上所盖印鉴也非公司的公章。事实证明叶新民伪造签字、伪造公章。

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的上告,相关部门至今不予立案。

不予立案一事,并非个例。据一知情人讲:“叶新民继女是加拿大籍华人,在梅州市梅县区华侨城有栋商铺,有房产证(市值保守过千万人民币),早些年出国房子闲着,就借给继父来用。虽曾想到,去年春节回国,发现产权被叶新民利用假手续变更成他自己的名下。怀有身孕的她去找继父理论,结果发生不幸,其父叶新民亲自带队(七八名社会人员),暴打女儿致身孕险些流产,至今在医院保胎治疗,真乃天理不容,他继女呀!更让人无法理解的是,其家属多次上告,相关部门就是不立案!最后不了了之。”也许,正是这一桩桩的不立案,纵容了叶新民无法无天、为所欲为、横行乡里。

霸占资源 欺压百姓

叶新民不仅长期组织社会闲散人员,欺压丙村当地企业,对当地经济造成很大损失。还损害当地村民切身利益,破坏农村的和谐稳定。

据梅县的芦陵村村民讲:“2001年,叶新民以每亩2.5万元的价格,强行购买芦陵村高塘队硫磺坑的责任水田30亩,不同意的村民,都遭受了不同程度报复和恐吓。同年十月,叶新民在原本是水田的土地上建造三栋别墅(念祖山庄),并于2003年建成。2005年叶新民,又采取了同样的手段,在梅江区三角镇大沥口强行购买责任水田、水塘等土地69亩,于2008年兴建3栋别墅(叶府),2010年建成。

近百亩的良田被叶新民明目张胆地用于建造别墅、念祖山庄,当地村民对土地胜质及建筑的合法胜提出了质疑。但,更令村民气愤的是2009年10月发生的事情,叶新民伙同芦陵村的四位村干部,打着新农村建设的幌子,蒙骗松桥队的各户主交出耕地50多亩,并在一个多月的时间内,掩埋水田,导致耕地面目全非,至今荒废。为此,村民也是多次上告无门,却要面临的打击报复。反映并没有任何进展,农田该占的一直被占着,违法建筑依然屹立在那里!

一直以来,“村霸”令老百姓怨声载道,深恶痛绝!令人愤怒的是,老百姓有的受了害都不敢说,有的说了不仅不管用,反遭报复。可见“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猖獗。“村霸”也是农民,不讲法律只认权势,加上有“保护伞”的撑腰,其犯罪行恶,更是无所顾忌。“村霸”问题频出,一定意义上,更应重视最基层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对于此事的进展,将继续给予关注。(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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