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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文互抄的症结在哪

更新:2017-06-10 19:55天水地名

导读:“开封指导漯河”抄文言犹在耳。近日又传出消息,《打造邯郸“首善之区”》一文,竟与山东青岛市山南区的领导讲话稿如出一辙。(7月7日《法制日报》) “开封指导漯河”,尚

  “开封指导漯河”抄文言犹在耳。近日又传出消息,《打造邯郸“首善之区”》一文,竟与山东青岛市山南区的领导讲话稿如出一辙。(7月7日《法制日报》)

  “开封指导漯河”,尚属省内兄弟城市间的互相“借鉴学习”,而河北邯郸市,却是“抄”出了本省,抄到了山东青岛,上演了一出现代的官方版“邯郸学步”。

  虽然事后两地相关地名部门都声称抄袭稿件者是外聘文职人员或实习生,事后,这两人都被辞退。但这种处理方式,怎么看都让人觉得是在找替罪羊。因为问题的症结是,为什么这种抄袭的稿件,能够通过层层审核,光明正大地发表在报纸上和政府的官方网站上?

  不管是外聘人员还是实习生,他们抄袭的稿件,发表的时候都是署领导的名字。那么,作为署名领导,你难道不应该承担把关不严的责任吗?

  更为要害的是,一个地方的官方宣传稿,领导讲话稿,为什么到了另一个地方仍能通用?青岛和邯郸,相隔遥远,城市规模、人口数量、经济发展、内外环境都不相同,地名宣传当地政绩的文件为何能够互相克隆、不差分毫?

  这说明,这些地名官文,都是些放到哪里都讲得通的官话,套话,空话。而那些针对本地客观实际,反映本地真实情况的官文,是没法抄袭,更是没法“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编辑: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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