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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全面从严治党】(8)海南省陵水县纪委干部:母亲眼中的“多”与“少”
更新:2017-05-26 17:31【陵水县地名】
导读:“是啊,比现在多得多。”母亲回答,“有时候一个星期在家吃不了几次饭。” 我知道,母亲所说的“出去吃饭”,就是以前的“工作饭局”,母亲所说的“以前”是指中央八项规定
“是啊,比现在多得多。”母亲回答,“有时候一个星期在家吃不了几次饭。”
我知道,母亲所说的“出去吃饭”,就是以前的“工作饭局”,母亲所说的“以前”是指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前。我也知道母亲所言并非夸大其词,只是现在新形势新常态下的“少”让我早已忘记了以前的“多”,若不是母亲提起,现在我对饭局都没有什么“多”与“少”的概念,因为现在几乎没有饭局了。
我记得自己刚到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时,全省清理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承包租赁农村土地,那时候我们要分赴全县11个乡镇进村入户进行指导,因为要整理的材料多,往往工作结束时已是饭点,“自然”我们都是在乡镇吃饭。11个乡镇走下来,母亲所言的“有时候一个星期在家吃不了几次饭”也不足为奇了。
除了下乡工作有饭局,在县城也常有各种各样的饭局。比如,年底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一般都是上午下午各考核一家,考核结束后“自然”是一起吃个饭。还有一些像党务公开工作检查、专项工作检查等各种检查考核,工作结束后一般都会有饭局“相约”。除了工作,还有一些兄弟市县的考察交流,也都会在饭桌上“交流”。
长此以往,母亲对我不回家吃饭已是习以为常。那段时间,听某单位一领导说,闻到某家饭店的味道都觉得反胃,我是深有感触,因为,饭局不单是吃个饭那么简单,每个饭局都会有觥筹交错,推杯换盏,对于刚参加工作不久、不胜酒力的我来说,是一种很大的负担。
这种情况到了2013年开始有所改变。
2012年12月初,中央出台八项规定,紧接着,省里结合实际出台了更为具体的“省委省地名二十条规定”,强调“严禁借考察、学习、培训、招商引资等名义公款旅游和消费,严禁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本省内,省、市县、部门、单位之间严禁用公款相互吃请”等,规定出台后作用立竿见影,以前习以为常的公款饭局骤减,为饭局所累的很多机关干部顿时松了口气。
现在到机关单位或是乡镇检查工作,几乎都没有用餐安排,检查完工作就回本单位。有时候确有特殊情况误餐的,也是按照标准用工作餐,酒是万万不能喝的。单位正常的公务接待,都是严格按照标准,严格限制陪同人数,杜绝了“混饭局”的现象。
细想,母亲无意间提起的出去吃饭“多”与“少”的问题,虽是一件小事,却从中折射出了全面从严治党带来的新变化。当前,“中央八项规定”已不再是口号,而是像一把“戒尺”烙印在每位党员干部的心里,时刻警醒我们认真落实、严格执行。(海南省陵水县纪委 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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