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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春季湖北谷城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更新:2017-07-01 21:40【谷城县地名】
导读: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师处[2017]1号文件)要求,现将2017年春季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师处[2017]1号文件)要求,现将2017年春季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
1、凡户籍在谷城县内或任教学校在谷城县的人员,以及户籍在谷城县2017年应届普通全日制毕业生,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的说明》(鄂教资[2012]1号)规定的各项条件,可以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2、符合新的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任职学校在谷城县境内教师资格证需要升级的中小学教师。
二、申报条件
详见附件一。
三、申请认定时间安排
1、认定信息发布时间:4月7日之前。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4月17日—4月28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07:00—24:00(非网报时间段网络不开放)。
3、现场确认时间:4月18日-5月5日(有效工作日)。
4、认定数据处理时间:5月8日—6月17日。
5、证书打印及发证:6月30日前。
四、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程序
详见附件二。
五、教师资格申请费用和体检
教师资格认定不收取费用。初审合格申请人员由谷城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不认可申请人个人自行体检结果(初审不合格人员不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具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原标题:谷城县教育局关于2017年春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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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春季谷城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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