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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跑路无踪影 两名担保人把钱还

更新:2017-10-02 10:23博爱地名

导读: 为朋友担保贷款无可厚非,但朋友不守信用不还款怎么办?家住农村的李某需要钱做生意,两个朋友作为担保人在银行为其担保,但李某贷款后既不还钱还无影无踪,两名担

????为朋友担保贷款无可厚非,但朋友不守信用不还款怎么办?家住农村的李某需要钱做生意,两个朋友作为担保人在银行为其担保,但李某贷款后既不还钱还无影无踪,两名担保人都是有固定工作的人,无奈只好向博爱县人民法院法院送去了执行款10万元。

????2012年7月31日,李某因为要做煤炭生意需要10万元,便到银行贷款,但银行要求必须有两名在职人员为其担保。银行提出这样的要求,李某首先想到的是在某单位上班的两个朋友刘某和张某某,李某便请求两个朋友为其担保。既然是为朋友帮忙,刘某和张某某便爽快地在银行为李某办理了担保手续,这样,10万元顺利贷了出来。可是贷款到期后,李某却和银行不打照面,利息也不还。找不到李某,银行便将李某、刘某和张某某告到了法院。2014年6月16日,博爱县法院作出了判决,判决李某在判决书生效10内偿还银行10万元贷款,并支付同期利息,刘某和张某某承担连带责任。

????7月15日,该案件申请立案后,由于找不到李某,法院随即向刘某和张某某二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限其两人立即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两个被执行人由于是在职职工,怕影响其工作,便一起筹了10万元钱送到了法院,使案件得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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