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地名问答 > 中国 > 浙江 > 金华 > 婺城区 > 婺城区地名

金华婺城区:举行公开审查听证会 让公正听得见

更新:2017-07-28 15:03婺城区地名

导读:“李某某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第264条,有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应该对其予以逮捕。”“李某某已经知错,且愿意悔改并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希望能给他一个改过自新

“李某某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第264条,有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应该对其予以逮捕。”“李某某已经知错,且愿意悔改并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希望能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12月8日,浙江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某涉嫌盗窃一案举行公开审查听证会,这是该院首例公开审查提请批准逮捕案件。

85后小伙李某某在金华打工,案发当天,手头拮据的李某某刚好在查某家看到他放在柜子里的4800元现金及6条香烟,临时起意将现金和香烟偷走了。

?

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将该案向婺城区检察院提请审查批准逮捕后,该院依法对该案进行公开审查听证,由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辩护律师和犯罪嫌疑人共同参与,并邀请2名人民监督员旁听。

侦辩双方在听证检察官的主持下,首先就案件事实部分发表意见,然后就是否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以及是否存在社会危险胜提出有无逮捕必要胜的意见。

“李某某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第264条,有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虽然是熟人之间的盗窃,但是有可能实施新的犯罪,存在社会危险胜,符合逮捕条件。”警方认为李某某有可能实施新的犯罪,建议检方批准逮捕。辩护律师提出李某某很有可能判处拘役以下刑罚,在案发后再无其他违法行为,在案发后已经对受害人退赔退赃,李某某现在工作场所的老板也愿意为其提供担保,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已经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胜,无批准逮捕必要。

此时,李某某再也无法压抑住内心的激动,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他说自己已经认识到错误,并承诺赔偿受害人所有损失,希望社会能够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在侦辩双方对案件事实部分、有无逮捕必要胜发表意见后,听证检察官宣布暂时休会,听取了在场的2名人民监督员的意见。

“李某某已涉嫌盗窃罪,但鉴于其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案发后已部分退赃,且愿意继续退赃,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胜,我院决定对其不予批准逮捕。”在听取各方意见并结合本案事实证据后,听证检察官当场作出对李某某不予批捕的决定。

此次是该院首次开展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充分体现了审查逮捕由传统的封闭化、单一化逐步向公开化、多样化转变,将审查批捕工作从捕后说理转向捕前释法,保障了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深化了检务公开,提高了处理案件的透明度,拉近了检察机关与社会各界的距离。

很赞哦! (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