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地名问答 > 中国 > 浙江 > 宁波 > 象山县 > 象山县地名

象山一“老赖”恶意放弃遗产份额被判无效

更新:2017-08-23 03:20象山县地名

导读:nbspnbsp nbspnbsp制图庄豪 nbspnbsp在现实生活中,一些“老赖”通过各种手段,拒不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其中除了常见的转移、隐匿、变卖财产,还有一种就是故意放弃可继承的遗产份额

    

    制图庄豪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老赖”通过各种手段,拒不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其中除了常见的转移、隐匿、变卖财产,还有一种就是故意放弃可继承的遗产份额。

    几年前,象山的周某向吴某借款60余万元,由于周某一直未归还,吴某向象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后,周某仍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去年周某父亲去世时,留下一套价值130余万元的房产,继承人有周某、周某的母亲等共四人。但后来,周某却写下一份《放弃房屋继承的声明》,明确表示放弃对该房产的继承,并申请了公证。吴某获知后,将周某等人诉至象山法院,要求确认周某对其父亲所遗留房产拥有相应份额。

    象山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6条的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本案中,吴某对周某的债权已得到法院判决的确认,但在执行期间,其债权未能得到全面清偿,所以其债权请求权依然存在,吴某作为申请执行人向法院对被执行人周某应继承房产提起代位析产诉讼,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被告周某对原告吴某的清偿责任已被该院生效判决予以确认,作为债务人,周某在明知其负有还款义务的情况下,仍然作出放弃对遗产继承的声明,具有恶意损害原告债权的主观故意,事实上也致使其丧失了与可继承遗产部分等值的履行能力,因此该放弃继承权的行为依法应认定无效。由于涉案房产由周某的父母共同建造,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最终确认被告周某依法对该房产享有1/8的继承份额。

    (项杉 罗芝)

    原标题:“老赖”恶意放弃遗产份额被判无效

很赞哦! (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