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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雍乾时期休宁黄氏《家用收支帐》(5)

更新:2017-09-28 14:49休宁县地名

导读:清代中叶著名诗人,历史学家赵翼就写下暨阳城北皆洪流,尚是江尾已海头。何人好事欲穷览,旁涯筑起凌霄楼的诗句。远在唐代,高僧鉴真五次东渡 日

  清代中叶著名诗人,历史学家赵翼就写下“暨阳城北皆洪流,尚是江尾已海头。何人好事欲穷览,旁涯筑起凌霄楼”的诗句。远在唐代,高僧鉴真五次东渡日本弘法,因江海险阻,五次失败,唯第六次从杨舍东郊的古黄泗浦启航而终告成功,故被佛门视为吉祥福地。

  由此可见,杨舍镇紧邻常熟,为沿江要冲,在清代水路交通方面占有重要地位。如户主黄楫走水路往返徽州府与苏州府之间,杨舍镇是必经之路。户主从“永晟号”支用银两,从杨舍动身回家。进一步增加了“永晟号”位于杨舍附近的可能胜。同时,这种路线的选择不是偶然为之,“绎春”也是“永晟号”的合伙人之一,在他经商的活动中,也途径杨舍。因此,杨舍、常熟,“永晟号”紧密相连。

  户主曾于雍正六年五月十八日出门,当年八月二十八日回家,期间发生的事项,户主大略记下。

  雍正六年八月二十日1.36 家中至南浔一路盘缠并五德二人

  雍正六年八月二十日 0.5  苏州进杨舍船钱吃用并五德二人

  0.22 常熟买烟筒袋

  在该条记录中再次提到杨舍和常熟,更能证明,杨舍于户主而言是很重要的地点。

  (三)、“永晟号”典铺的确定地点

  雍正六年四月十六,收升扶代支寄朱脚人来永晟典银拾两贰钱五分。同月二十日,户主支出银两乙两贰钱,此项费用的明细是“朱脚人带茶往杨舍水脚”。同一脚人一般往返于固定的路线,从永晟典来,再带茶回到杨舍去, 两者之间似乎可以对等起来。

  户主黄楫在雍正八年五月十九日至同年九月初四日曾出门经商数月,在九月初五到家后,户主有长篇的记录该次经商的经历。对我们确定“永晟号”当铺的位置尤其重要。其中关于自身心理活动的记录,对我们分析户主的人物胜格很有帮助。

  “本年五月十九出门,走杭州由南浔苏州,为启元车不得归。着及次女衣装各事,耽延一月方至杨舍。七月初旬复出苏州至南浔与石坑张期大先生归结车事,以千余金之血本,不出十年,尽行化为乌有,可胜太息!澄叔任事其中,信用不为不专,辛俸不为不厚,不惟不能为我生财,反暗地□□精本百余金,可见人心难测,生意一道任人实难,以一本之亲而又素所称为长厚者,尚不可托,则族行外戚之不足恃更可知矣!竭尽心思唇舌,忍痛收场,将车尽并与张宅外,仍代认赔银肆拾两方收了局,至八月初旬回杨舍。因遣女期迫,急速收拾回家,而吴承武兄又以透支及借典名欠沈银两项不清,有误通典大事,羁留数日仍属空谈。”

  黄氏的该条记录两次提到杨舍,先在南浔处理车事,然后到杨舍。七月初再至南浔彻底了结南浔车行生意,再奔杨舍,可见,这两次行程的目的地都是杨舍。这里又提到“典”的事项,结合来分析,“永晟号”典当铺在杨舍的可能胜较大。

  雍正八年九月初五日到家着数  家中用存银肆两五钱八分  客外存回银五拾五两

  陆钱肆分(俱平戥内纹十三两五钱)

  户主此番出门是了结南浔车的生意,同时两次去杨舍典支处理事务,没有再去其他地方。车行的生意以赔银肆拾两收局,因此,回家后带回的银两应该是从典当铺支取的,回家后记为“客外存回”,可知,在该帐册中多次提到的“客外”支回银两,就应该是“永晟号”典当铺的收益。前辈学者叶显恩先生认为“休宁有一黄氏商人在外设有“客外”店(在何处不明),在苏州设有“永晟”典铺。”[⑦]通过分析,作者个人认为这种说法是值得商榷的,休宁黄氏的典铺“在苏州府”的说法比“在苏州”更准确,而且“客外”和“典支”都是指“永晟号”典铺的生意,同一收益两种称呼,一种是从地理位置相对于家里而言的“客外”,另一种是指收益的来源“永晟号”店铺,因此,黄氏并没有再开设“客外”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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