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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雍乾时期休宁黄氏《家用收支帐》(7)

更新:2017-09-28 14:49休宁县地名

导读:在《家用收支账》记录的二十多年的时间里,户主黄楫的家庭类型主要是核心家庭,就是家庭中只有父母和子女构成,一般只有一个权利中心。户主家的家

  在《家用收支账》记录的二十多年的时间里,户主黄楫的家庭类型主要是核心家庭,就是家庭中只有父母和子女构成,一般只有一个权利中心。户主家的家庭成员包括:一妻(账本内指“内”)生于1694年,小户主一岁;一妾(侧室)。两个儿子:烈儿、勋儿(都应是小名,其弟黄楣的儿子叫燮,文字中还有炜、煐等名字,其子辈名中应有“火”字旁)。四个女儿。在二十多年的时间里,户主的家庭结构呈现动态的变化。

  户主20岁时,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十月二十五,大女儿出生。“雍正五年正月二十五收长女下定礼银20两”,雍正九年(1731年)九月初五,长女出嫁,时年19岁,嫁溪口镇,大女婿东白。

  康熙五十四年(1715)十月初七,二女儿出生,雍正八年(1730年)次女出嫁,时年16岁。

  乾隆九年十月初七     0.315    溪口买一斤头寿烛一对贺二姐三旬

  乾隆九年三月二十四以后,户主外出经商,《家用收支账》由其子勋儿所记,这里的二姐既是户主的次女,应生于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时年户主22岁。次女嫁到珠帘,女婿宇定。在本账册中经常提到的“珠帘盒力”“珠帘婢力”,多是指二女儿,用居住地的名字代替女儿家。此外,户主妹妹家也在珠帘,有时会注明“珠帘妹家盒脚”

  烈儿入学的记载,清代孩童入学一般是在六岁,雍正六年是1728年,因没有确切的记载,根据烈儿入学的记录推断烈儿约生于1723年,即雍正元年,时年户主黄氏31岁。

  雍正六年正月二十五,0.2钱   岳宅送烈上学盒二人脚

  雍正六年正月二十六,0.2钱    烈儿溢楷弟贄敬

  雍正六年正月二十六, 0.42钱   买光力亥七斤请入学酒

  雍正十年(1732年)八月初三,烈儿病亡。

  雍正十年十月二十七   1两    送程子文医生为次儿病

  雍正十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0.075   二子买笔

  烈儿已于同年八月初三去世,因此,勋儿应是户主的次子,烈儿是长子。

  雍正七年(1729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三女儿得时出生。乾隆十年(1745年)六月二十日,得时病亡。享年17岁。户主的儿子勋儿在当日的账册顶端记载“廿日余在府中院试,时妹竟于是日不幸去世,病至不起,手足永离。呜呼痛哉!哀哉!家运之否竟至此极也!”

  雍正十年十一月二十一   0.1   珠帘贺睦仂周岁盒脚

  四女儿得睦应生于雍正九年十一月二十一左右。“乾隆十年(1745年)9月12日石坑下帕礼银34.8两”。“乾隆十二年(1747年)1月28日得睦出嫁”。四女儿15岁定亲,17岁出嫁。

  乾隆七年,户主为勋儿娶亲,乾隆十年得孙六阳。

  乾隆十年三月廿九日    0.216      众派丁戏每丁二分四厘本家九丁

  此时户主的家庭成员包括户主、妻、侧室、得时、得睦、勋儿、儿媳、(孙)六阳、户主母亲。

  乾隆十一年三月十二    0.104      众派人丁戏每丁一分三厘本家并母八丁

  乾隆十二年二月二十一    0.133   众派人丁戏本家七口并母在内每丁一分九厘

  乾隆十二年四月二十四    0.05    石坑婿耀病故讣力

  乾隆十三年二月廿三        0.06   鬼头戏派丁每人一分

  此时,家庭成员为六人,户主、妻、侧室,勋儿,儿媳,(孙)六阳。

  乾隆十三年三月十二   0.12             众派人丁戏每丁二分 母志名下认

  户主母亲的部分开支有时在本帐内,有时在其弟弟账内。此时的家庭结构没有变化,同时,可知“志”,也是其家族内的人员,后有“志弟”的记载,可知年纪小于户主,他们在苏州府的当铺,有志的股份,是共同经营的。

  乾隆十三年九月初十,户主的孙女出生。户主的家庭类型早已转为直系家庭,由父母、子女和子女的孩子三代人共同组成一个家庭。

  通过对清代雍乾时期休宁黄氏《家用收支账》相关问题的考证,我们确定户主的名字是黄楫,以及户主父辈和祖辈的名字,虽然还没有找到与该账册相关的族谱等资料,但对该份账册的使用还是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明确户主家庭经济主要来源的“永晟号”典当铺的地理位置和户主在徽州休宁地区的生活地点,对了解和研究户主黄楫的生活轨迹和经商活动很有作用;初步分析户主的家庭结构和其家庭的动态变化,对使用黄氏《家用收支账》对清代雍乾时期徽州休宁地区的家庭经济和区域经济的研究都很有帮助。以上考证,有助我们揭开在黄氏《家用收支账》的神秘面纱,崭露真颜,为以后的进一步使用和研究该份珍贵文献奠定基础。

  [①] 方行:《中国经济通史》清代卷·(上),经济出版社2007年版,第1页。

  [②] 《嘉庆重修一统志》卷112,《徽州府一》。

  [③]  康熙《休宁县志》卷7,《汪伟奏疏》。

  [④] 《徽州千年契约文书·清民国编》,卷八,《乾隆休宁黄氏家用收支帐》,第72页。

  [⑤]詹元相:《畏斋日记》,《清史资料》第4辑,中华书局1983年版。

  [⑥]憺漪子:《天下路程图引》,卷1。

  [⑦] 叶显恩:《明清徽州农村社会与佃仆制》,第119页,安徽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⑧] 《徽州千年契约文书·清民国编》,卷八,《乾隆休宁黄氏家用收支帐》,第78页。

  [⑨] 该资料藏安徽省图书馆,编号2:30710,原件署“高枧省初吴氏藏”,亦系民间私抄私藏之物。

  [⑩] 道光《休宁县志》,《中国地方志集成》,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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