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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保山市就业创业工作稳中有升

更新:2017-08-18 12:32保山地名

导读: 2017年上半年,保山市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加强就业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就业服务质量,着力做好城乡统筹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素质就业、充分就业及创业促进就业等工

2017年上半年,保山市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加强就业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就业服务质量,着力做好城乡统筹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素质就业、充分就业及创业促进就业等工作,就业创业局势良好。

一是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千方百计增加城镇就业。开发就业岗1.69万个,完成年计划2.7万个的62.6%。其中:公益胜岗位0.31万个,完成年计划0.38万个的81.6%。城镇新增就业1.47万人,完成年计划2.3万人的63.9%。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0.36万人,完成年计划0.43万人的83.7%;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28万人,完成年计划0.42万人的66.7%。期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8147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39%,控制在年计划的4.3%以内。

二是部门联动,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取得新成效。“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全市新增发放贷款2374人,完成年计划5935人的40%;新增发放贷款2300万元;带动就业5935人(就业经办机构新增发放贷款950人,完成年计划1950人的48%;新增发放贷款9500万元;带动就业2375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全市新增发放贷款1586人(户),完成年计划3964人(户)的40%;新增发放贷款1500万元;带动(吸纳)就业3965人(就业经办机构新增发放贷款1000人(户),完成年计划2000人(户)的50%;新增发放贷款10000万元;带动(吸纳)就业2000人)。

三是调减失业保险费率,落实援企稳岗补贴政策。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16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岗位促进就业作用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121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阶段胜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17〕95号)等文件要求,一是调减失业保险费率。从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统一下调为1.0%。其中单位0.7%、个人0.3%。全市5月份起积极做好费率调整、1-5月已收缴费用的冲减工作和宣传解释工作。其中,由于从2017年1月起再次降低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费率调整后保山市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每个月将减少117.7万元,1-12月将减少1340万元,全年为企业减负938万元,为个人减负402万元。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援企稳岗补贴政策。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裁员或少裁员,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企业可按照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45%、40%分别给予稳岗补贴给予稳岗补贴。通过申报、会审和公示,截止2017年6月底全市累计拨付符合条件的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龙陵邦腊掌温泉有限责任公司等163户企业给予稳岗补贴513.21万元,惠及参保职工13328人。(保山市就业局 李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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