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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洗的条件
更新:2017-07-11 15:20【永康地名】
导读:希望受洗的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悔改 受洗的第一个条件在使徒行传二37-38中说明了,这段经文记载五旬节那天,为了回答群众所问,使徒彼得给他们两个清楚而明确的训诫: 众人听
希望受洗的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悔改
受洗的第一个条件在使徒行传二37-38中说明了,这段经文记载五旬节那天,为了回答群众所问,使徒彼得给他们两个清楚而明确的训诫:
“众人听见这话,觉得扎心,就对彼得和其馀的使徒说,弟兄们,我们当怎样行。彼得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
第一个条件是悔改;第二个是受洗。
悔改是神要求希望得救的人的第一个回应。所以,悔改必须先于受洗,而受洗是悔改(内心发生改变)的外在印记和确认。
相信
受洗的第二个条件,如主耶稣基督在马可福音十六15-16中对门徒的教训如说:
“他又对他们说,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万民原文作凡受造的)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在此,主耶稣教导门徒,不管福音传到哪里,所有希望得救的人都必须做到两件事:先相信,然后受洗。
这个条件在使徒行传八26-39腓利和埃提阿伯太监的对话中尤其明显。腓利在耶路撒冷往迦萨的路上遇见太监,听见他在念先知以赛亚的书,圣灵催逼腓利贴近他所坐的车,对他传讲以赛亚曾经预言主耶稣基督受苦、受死而复活的福音。在路途中经过一个有水的地方,因着太监的请求与他的信心,于是腓利当场为他施洗。
使徒行传八36-38是太监受洗的情形:
“二人正往前走,到了有水的地方,太监说,看哪,这里有水,我受洗有什么妨碍呢。(有古卷在此有腓利说),你若是一心相信就可以,他回答说,我信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於是吩咐车站住,腓利和太监二人同下水里去,腓利就给他施洗”。
在此,我们看到初代教会如何遵行主耶稣基督的命令。主说:“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腓利对太监说:“你若是一心相信就可以……(受洗)”。太监回答说:“我信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可见,凡是期望受洗的,必须先承认且相信主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
受洗的两个首要条件就是悔改与相信,与希伯来书第六章第1-2节所列的前三个真理有直接的关系,这头三个真理是:第一“悔改”,第二“信靠”,第三“各样的洗礼”。洗礼必须建立在悔改和相信之上。
无亏的良心
受洗的第三个条件记录在彼得前书第三章第21节上。彼得把基督徒受洗的条例和挪亚一家人因着信而进入方舟作比较,目的是免去神的愤怒和审判。挪亚在方舟里安然度过了洪水泛滥的那段日子。彼得将挪亚和他家人的那种经历叫作受洗。他说:
“这水所表明的洗礼,现在借着耶稣基督复活,也拯救你们,这洗礼本不在乎除掉肉体的污秽,只求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
基督徒受洗如果只是为了除掉肉体的污秽,那只是肤浅的看法;基督徒受洗在于信徒内心的反应,也就是可以对神有无亏的良心。这无亏的良心只有靠相信主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才能得到。受洗其实就是信徒以无亏的良心和行为对神的回应。所以,第一,信徒必须谦卑地承认自己的罪;第二,信徒必须相信主耶稣从死里复活是使罪赦免的必要条件。第三,信徒外在的顺服行为——受洗,是神完全救恩的最后要求。信徒必须以无亏的良心回应神,才能符合神的所有救赎条件的要求。
成为门徒
受洗的第四个条件是概括前三个先决条件,有了悔改、相信和无亏的良心回应神,他就成为了主的门徒。马太福音第二十八章第19-20节说到主基督给我们传福音的大使命。他说:
“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
要使万民作基督的门徒,首先要做到使那些听到福音的人先悔改,相信并能有无亏的良心来到神面前接受洗礼,而公开承认自己一生要做主的门徒。公开承认并已受洗的人,必须进一步接受完全而深入的教导,成为刚强壮胆、有智慧肯委身的真正门徒。
我们暂且把受洗的圣经条件作一个小结,一个人必须听到福音,明白自己行为的本质。他必须悔改自己的罪,信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能够因自己已经满足了神的救恩条件而能以无亏的良心来回应神。最后,必须委身自己一生作主的门徒。这样我们就可以下一个结论了:那就是根据新约的标准,一个人必须符合以上四个条件才有资格受洗。相反,凡不能符合这四个条件的人就没有资格受洗。
婴儿可以受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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